所有纳税人都应该了解的第三方代表的授权类型
国税局税务提示 2022-145
2022 年 9 月 21 日
在与国税局打交道时,纳税人有权代表自己。他们也可以选择第三方代理人来代表他们,例如税务专业人士或家庭成员。纳税人应确保其代表有权在国税局面前执业(英文)。
纳税人如果想要让第三方代表他们,必须正式授予代表许可。
以下是不同类型的第三方授权:
- 委托书(英文) – 允许某人在国税局面前代表纳税人处理税务事宜。代表必须是在国税局前授权执业的个人。
- 税务信息授权(英文) – 指定任何人审阅或接收纳税人在特定时期、特定税种的保密税务信息。
- 第三方指定人(英文)– 在纳税人税表上指定一个人,来与国税局讨论特定税表和特定年度的事宜。
- 口头披露(英文) – 纳税人介绍的通过电话或面对面与国税局讨论特定税务问题的某人,纳税人授权国税局向其披露自己的税务信息。
即使有授权的第三方代表他们,纳税人最终也有责任履行其纳税义务。
低收入代表
低收入纳税者服务处独立于国税局和纳税人辩护服务处。 低收入纳税者服务处代表收入低于一定水平并需要与国税局解决税务问题的个人。这些服务处可以在国税局和法庭面前代表纳税人处理审计、上诉和征税纠纷。此外,低收入纳税者服务处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提供有关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信息。服务是免费的,或者可能会收取少量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