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爱好和商业行为的区别

FS-2022-38,2022年10月,  大多数人从事爱好是为了个人娱乐消遣,而不是为了赚钱。然而,有时爱好和商业行为之间的界限并不明显。在对二者进行区分时应该考虑几个不同的因素,国税局就提供了资源来帮助大家。

 

国税局官网IRS.gov上提供了以下信息,以帮助纳税人确定他们的爱好是否属于商业行为:

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

 

该活动是否像商业一样运作?

  • 纳税人是否保存完整和准确的账簿和记录?
  • 纳税人从事该行为的方式是否与类似的盈利活动相同?

纳税人是否会改变经营方式以提高盈利能力?

  • 纳税人是否宣传或推广该活动?
  • 纳税人是否努力确保该活动所需的供应商或产品?

纳税人或其顾问在该活动中的专长是什么?

  • 纳税人或其顾问是否通过广泛学习研究其公认的商业、经济和科学实践来为该活动做准备?
  • 纳税人在开展活动时是否遵循公认的商业惯例或专家建议?

该活动是否是纳税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 纳税人是否花费大量个人时间和精力在活动上,尤其是当活动本身并没有个人或娱乐消遣的部分?
  • 纳税人是全职还是兼职从事该活动?
  • 纳税人是否雇佣有能力和合格的人员来开展活动?

纳税人是否有盈利或期待盈利?

  • 纳税人是否已赚取或期望赚取利润?
  • 纳税人过去是否从事过类似的活动,并将其从无法盈利转变为可盈利的企业?
  • 纳税人是否打算从活动中所使用资产(例如土地)的升值中盈利?

该活动在几年中是否可盈利?

  • 纳税人是否偶尔会从活动中获得少量收益,但被他们的大笔投资所抵消或遭受巨大损失?
  • 纳税人是否从该活动中获得了可观的收益?
  • 该活动能否从高风险投机中获得可观的最终收益?

该活动的任何损失是否超出了纳税人的控制范围,或者在其业务类型的启动阶段是否正常?

  • 纳税人的损失是否持续超过了使其活动盈利所需的时间?
  • 纳税人的损失是否是由超出他们控制范围的事情导致,例如干旱、疾病、火灾、盗窃、气候损害或低迷的市场状况?
  • 纳税人是否连续几年都有盈利?

该活动是否包含个人娱乐或消遣的元素?

  • 纳税人从事该活动是否有个人动机,尤其是当涉及娱乐消遣或个人因素?
  • 除了利润之外,该活动是否缺乏吸引力?

申报盈利和损失

 

如果纳税人没用试图从他们的爱好、商业或投资活动中获利,他们就不能用该活动所带来的损失来抵消其它收入。非营利损失的限制适用于个人、合伙企业、遗产、信托和S型公司。它不适用于S型公司以外的公司。

 

如果纳税人从无盈利意图而开展的活动中获得收入,他们必须在附表1,表格1040,第8行(英文)中报告其收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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