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基金會 “在美大學生” 2018年獎助學金接受申請

晨光基金會乃美國政府稅務局核准之慈善公益團體 (IRC501c3),自2005年成立以來,一直與中國僑務辦公室緊密合作,幫助國內有需要的貧困學生得到支援。至今,已經在廣西,江西,安徽,湖南四個省份,幫助了超過 5,000位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生。

自2015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洛杉磯總領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 基金會設立了 “晨光基金會(在美留學生)獎助學金”“MLF (USA) Scholarship”。兩年中,頒發接近十個 $5,000美元的助學金,給予經濟上有需要而又品學兼優的中國留學生。

從2018年開始,“晨光基金會(在美大學生)獎助學金” 將會擴大其支緩對象。除了針對幫助中國留學生的“晨光(留學生)獎助學金”“MLF (Foreign Students) Scholarship” 之外, 更增設了 “晨光(本地生)獎助學金” “MLF (Domestic Students) Scholarship” 予美國南加州的貧困大學生。讓居住於南加州的華裔貧困學生亦可申請幫助。

“晨光基金會(在美大學生)獎助學金”目前接受南加州地區的華裔學生申請。報名日期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到2018年2月28日截止。每位得獎者將分别獲得5,000 美元獎助學金。獎助學金數目為十個或以下。

参加資格 晨光(留學生)獎助學金 晨光(本地生)獎助學金
 

1. 申請人必須擁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在美國有合法簽証或身份。(須附上護照﹑簽証﹑及I-20 複印本)

 

 

1. 申請人必須有合法居美權。(須附上綠卡、美國護照或出生證明書複印本證明合法身份)

 

 

2. 必須為就讀於南加州的正規四年制大學的全職本科生(每學期修課不得少於12個學分)或全職碩士研究生(每學期修課不得少於8個學分)

 

 

2. 必須為就讀於南加州的正規四年制大學的全職本科生(每學期修課不得少於12個學分)或全職碩士研究生(每學期修課不得少於8個學分)

 

 

3. 本科生GPA必須達到最少3.5,碩士生GPA必須達到最少3.7

 

 

3. 本科生GPA必須達到最少3.5,碩士生GPA必須達到最少3.7

 

 

4. 中國政府公派留學生不符合申請資格

 

篩選條件

1. 申請人確實有經濟上的需要,須提供有關的依據。

 

(申請本地大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人請提報上年度的家庭收入証明)

 

2. 有顯著領導能力和社區服務精神﹑品學兼優﹑有愛心並 願意幫助他人,(請提供有關獎狀﹑証明﹑等影印件)

 

 

3. 須提供學校成績單(副本),碩士生還須提供相關學術表現成績(如︰論文複印件)

 

 

4. 學科或指導教授的推薦信

 

 

5. 申請者自述(Essay) ︰『我為甚麼申請晨光獎助學金? 』

 

 

時間表 申請書必須在2018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2 月 28 日之間收到。
請將“晨光(留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書寄往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代收。

地址: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LOS ANGELES

EDUCATION DIVISION

443 SHATTO PLACE, LOS ANGELES, CA 90020

請註明『晨光基金會 在美大學生獎助學金』

請將“晨光(本地生)獎助學金”申請書寄往︰

地址:Morning Light Foundation

Domestic Students Scholarship Application

2290 Huntington Dr., Ste. 200,

San Marino, CA 91108

工作小組在3月份進行初選, 篩出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並在4月, 會同晨光基金會代表進行總選,選出當年獲獎者。
晨光(留學生)獎助學金獲獎同學須參加5月份在中國領事館舉行的頒獎儀式。
所有獲獎同學須參加晨光基金會在5-6月份內舉辦的“晨光基金會在美大學生獎助學金晚宴見面會”。當晚晨光基金會將以支票形式 一次性支付獎學金給獲獎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