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众议员邱信福详解保护租客、房东利益的新法案AB3088

加州众议员邱信福(David Chiu)

旧金山/洛杉矶 (2020/0/09/02 – 加州少数族裔媒体中心「Ethnic Media Services」2日上午举办网络会议,邀请AB3088的共同起草人之一、加州众议员邱信福(David Chiu)向多族裔媒体讲解加州州长纽森在本周一正式签署延长租客驱逐禁令的法案。该法案又称作《2020租客、房东、房主稳定法案》(Tenant, Homeowner and Small Landlord Relief and Stabilization Act of 2020 )。该法案确保近百万租户到2021年2月1日前,不会因为疫情期间缴不起房租而面临被驱逐的问题。

据邱信福介绍,根据这份法案,房主不可在明年2月1日之前因房租拖欠驱逐租户,但前提是租户必须支付疫情之间至少25%的所欠租金。付不起房租的房客需要向房东提交一份财务困难声明,陈述收入在2020年3月4日至8月31日之间受到疫情影响。

对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之间无法按时提交房租的租客,假如收到“不缴房租就搬走”的通知,同样可以回覆房东“因受疫情影响无交租能力”的文件来避免被驱逐。但不同的是,租客为了避免在2月1日及以后被驱逐,必须支付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这段时期25%(五周)的租金,以免被驱逐。

房东在给租客“不缴房租就搬走”的通知时,须告知房客在新的法案中所拥有的权利,并说明自己在疫情期间因收不到房租造成经济上的困难。此外,如果租客属於高收入群体,即收入在该县中等收入水平的130%以上,在回覆房东以「因受疫情影响无交租能力」的文件时,须附上证据。

以上文中提及的文件样本,可以在该网站上下载,有包括中文的多种语言:https://landlordtenant.dre.ca.gov/landlord/forms.html

https://www.bcsh.ca.gov/coronavirus19/stabilization_act_guidance.pdf

未付的租金将被视为消费性债务,房东可尝试在2021年3月1日后,通过小额法庭追回欠款。同时,这份法案将房主权利法案中的反止赎保护扩大到小型房东,保护经济有困难的房主物业不被拍卖,避免他们失去财产抵押的赎回权。

Russ Heimerich – Deputy Secretary of Communications of BCSH

该法案对租客其他方面的保护,还包括对“房东将租客锁在门外、把租客行李扔出去”等行為的处罚。在明年2月1日之前,违反该条例的房东将被罚以1000至2500元罚款。

AB3088对于房东来说更偏向于是一个好消息。至少在未来5个月中,理想状态下房东可以收回25%的租金,这比完全没有进账要好。而且,虽然AB3088法案未免除房东的抵押品赎回权风险或强迫银行提供抵押宽容,但它将《加利福尼亚房主权利法案》所体现的保护范围扩大到了4个单位或以下的小房东,让小房东们能享有跟大业主一样的权利。

在洛杉矶海滨城市Torrance,华裔居民Qing有一个独立屋在出租,每月的银行月供款近三千元,根据家庭收入状况,月供款主要是依靠租金收入,现在的住户仍然可以正常支付租金,但是Qing担心,如果租户根据新法案,不支付全额租金,而只支付25%租金的话,这个投资房的月供款将会对家庭带来很大的负担。

更多详情,请查看州政府原文链接:https://www.gov.ca.gov/2020/08/31/governor-newsom-signs-statewide-covid-19-tenant-and-landlord-protection-legi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