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四方

     写在前面

 

老板给你派活儿,叫你去拍Chimpanzee, 你一脸懵:“WTH is a chimpanzee?”,  风里念叨它千百遍,到头来发现竟是……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和体验?

 

如果想真正做到“行万里路,读千卷书”,你大概要读到多少岁才能实现这个目标?……

 

和我的大师兄李若隔空谈话,聊他的职业生涯,成功“秘笈”……

 

                                      李若是谁?

 

不用多介绍。“李若,美国国家广播电视网NBC的首席新闻摄像师,也是迄今为止NBC唯一一位出生于中国的华裔记者,先后四次获得美国电视界的最高荣誉—艾美奖。三十年来李若和他的摄影机冲在在美国重大政治和社会新闻的第一线:八届总统大选,阿富汗与伊拉克战地报道,奥运体育盛况,知名政要的近距离采访,各类著名的司法审判…… 他用镜头记录了三十年来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

 

                 起点和起点之前

 

我: 你自己说来美国的时候英语不是“不很好”,是“很不好”。我很好奇,在英语很不好的情况下,你是如何进入NBC的?what did they see that you could bring to the table? 招你进去的人,看中的是什么特质?在这个起点上,你又是如何立足下来的?有没有打退堂鼓的时候?在这种时候,你的支撑和力量来自哪里?

 

李若:我记得我把一个小小的20分钟的录像带送到NBC里面去以后,就接到了一个呼叫机的传呼,叫我去面试。那时候还没有手机。我们摄影部的主任(Binlisky?)和当时NBC人事部的一个主任,在一个会议室里边儿对我进行面试。

 

我去应征工作的时候,心里最大的障碍就是我没有办法跟他们流畅的沟通,甚至不流畅的沟通也非常困难。他们就看了磁带,Binlisky当然很热情,

 

跟我讲他很喜欢我之类的,反正大概我能听懂的也就10%-15%左右吧。但是这两个人之间显然发生了争论。在短暂的争论之后,摄影部主任Binlisky,他走到那个放影机前面,把音量调低之后,把镜头倒回来重新放,然后他就跟那个人事部主任说,这句话我听懂了,他说:“I don’t have to listen, but I get the story.” 他说我不需要听到声音,或者我不用听到语言,但是通过画面,我已经知道这个人给我讲的什么故事了。 换句话,他想说服人事部主任,我可以为NBC带来什么样的价值,就是我有一个非常强的技能,我可以用画面讲故事。那一天也是我在极度自卑情况下最自信的一瞬间,他说我可以用画面讲故事。

 

在我到NBC工作之前,1990年的时候我是主要是打零工。打零工的地方呢,就是台湾的华视新闻,拍摄跟洛杉矶台湾人有关的电视新闻。打零工每天才拿70块钱,除草一次拿70块钱。这是我的一份工作。第二个工作呢,就是在一个中国的华语电视台做全职的工作,但也是比较初级的那么一个电视台。在九零年春天的时候我做了第三项工作,就是我在华语电视台工作时候,在送带的过程中碰到了一个日本人。这个(名字?)原来在日本是一个作家,还小有名气。他在洛杉矶开了一个日语电视台,同时代理当时日本NHK在北美的所有的拍摄的业务。这个工作对我被NBC录取很重要,因为他们很多拍摄的业务是由我来完成的,所以我就变成了间接的日本NHK在洛杉矶的摄影师。他们所关心的题材比较广泛,就给了我很多机会去拍摄真正的有国际水准的电视新闻。所以我就用这些素材组成了我这个录影带。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概在一年以前,应该是1989年底,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被处决了。这个事情导致了在洛杉矶的罗马尼亚移民涌上街头,进行强烈的抗议示威游行。但是罗马尼亚还有一些人呢,是支持齐奥塞斯库的。这两拨人几乎在大街上打起来了,我架在中间,用镜头全程跟踪了两边的冲突、矛盾,然后打架什么之类的,非常火爆。我把这个事情给记录下来了。

 

后来,我把它收录到我那个找工作的录影带里面去。Binlisky说不用听声音就能知道我讲什么故事,指的就是这些画面。

 

那后来呢,当然都是后话了,就是我被他们破格录取了。他们真的是从来没有那么做过。我们所有的同事中,只有一个人出生在墨西哥,但是他两岁就来美国了。其他人全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所以呢,我作为一个从外面来进入的这个职场,而且是一个特殊的职业。我觉得我用画面讲故事的这个特长被他看到了,而且呢,他很珍惜,愿意把我雇下来,所以这一点让我在自信心方面增强了很多。

 

当然在后来的,在NBC工作的前八九年吧,我都是用画面讲故事,因为语言的能力还没有增强到可以用语言来讲故事。 所以呢,一开始在ABC工作,确实是碰到了很多语言的问题,文化的问题,那个露怯,我们北京人讲露怯的事儿就多了去了,太多太多了。但是呢,我有一个特别强的本事,我这个应变,和捕捉事情核心的这个能力特别强。我能够在露怯,甚至几乎要砸锅的情况下,往往可以从险境中摆脱出来,然后居然把东西拿回台里面去,同时大家一看我拍摄的非常成功,内容和质量很好,完全达到了他们预期的,甚至超过了他们预期的效果。所以呢,我就这样生存下来了。

 

                谁都有找不着北的时候

 

我刚工作的时候,组织故事的能力强,但语言的限制确实大。我们同事看到了我一点,就是我的画面拍的非常美,从用光到构图,是很多我们同事中非科班儿出身的人没法儿比的。所以呢,我们的分配主任就特别留意,一般在礼拜五的时候,他就把我派去拍credit,就是一周花絮, 彩蛋之类的。我们每个星期五的晚上六点半新闻结束时,会把这一星期之内参与过这一个星期的新闻制作的人员的名单打出来,比如说主播,副主播,新闻总监,摄影师啊,编辑啊,百十来号人呢,那个名字会在画面上从下面向上滑动。 那么在贴过这个名单的时候呢,我们需要一个就是美丽的又有趣的画面来做这个底儿,这个画面叫做credit。

 

我突然发现我工作不久,我们那个分派主任经常在礼拜五派我去拍这玩意儿。当然我也拍的很好的,什么鲜花呀,彩虹啊,有意思的街头小景啊之类的。四月初复活节到了,美国那节日我也不太明白这玩意儿。 复活节小孩儿喜欢那个捡彩蛋,就是把彩蛋藏在树根儿里,让小孩儿去找这些蛋。我们的分派主任说你去动物园儿,你去动物园儿呢,他说我们要拍这个动物啊,找蛋的镜头,来做这个credit画面。

 

当时我正在洛杉矶的long beach的海边,在拍海上的这个白帆之类的,本来也是想要做credit的. 他说你不要做用这个,咱们今天用一个特殊的东西来做这个.今天是礼拜五,咱们用一个复活节找彩蛋的画面,你去动物园儿拍那个chimpanzee找彩蛋。

 

chimpanzee这个词儿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也知道,在英文里啊,最困难的词就是动物的名字和什么花呀、草啊,树木啊,都是特别怪异的,一般来讲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到的名字。 比如说洛杉矶最著名的这个三角梅,它叫bougainvillea,什么时候我们在学英文之后,学bougainvillea 这个词儿了,对不对?这个分派主任非常可和蔼可亲地通过无线电步话机跟我讲,说你去动物园去拍这个chimpanzee。

 

你知道那个步话机说什么,我们所有在街上的摄影师都可以同时听到。我在步话机就问了一句话: “what is chimpanzee?”

 

然后我就马上在步话机里面就听到了不知道哪一位摄影师哈哈哈哈的笑声。

 

然后还有人说:“Mr Li, you don’t know chimpanzee? do you have a chimpanzee in China?” …… 我知道我显然露怯了。

 

当然我平时和大家相处,知道我那些同事也是善意的啊,拿这个事儿来开个小玩笑。 但是玩笑归玩笑,我还是不知道什么是chimpanzee呀,而且这个词儿是非常怪。当时是下午两点钟, 我在long beach。我要开车将近一个多小时,开到洛杉矶市中心靠西北边儿的那个洛杉矶动物园儿。我上路了,710高速公路,我上路后第一件事儿,就是把收音机,步话机,所有能够打扰我的东西全都关闭掉。这个词儿我得记住,我不能开了一小时车,到那儿之后,人家一看NBC的,你要干吗?我说哎哟,对不起,这个词儿我忘了。所以为了不忘这个词儿,我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用不同的方式重复这个对我来讲非常非常怪异的词儿,chimpanzee我总共重复了大概不止1000次。

 

长话短说,后来我到了动物园儿,里面的人就带我开高尔夫的车找了半天,上洛杉矶动物园的山顶上。 一看那边有一个福克斯电视台的摄影师,还有洛杉矶时报拍照片的摄影师,两个人在那儿等着呢,一看就是媒体活动嘛。他们几个就在那儿互相讲啊,他们所见到的chimpanzee多么可爱,多么那么可爱,我也是跟他们点头微笑,哈哈,很可爱。福克斯的人知道我是中国来的,还问我,哎,你们中国有没有chimpanzee?我说有啊,当然有啊,其实我完全不知道他说的啥玩意儿。

 

后来,终于这个表演的时候到了。然后那边的门一打开,从那个门的后面儿慢悠悠慢悠悠走出一只黑色的巨大的长胳膊的猩猩。在大黑猩猩慢慢悠悠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录像了。我的摄影机忠实地记录了我当时如释重负的一句英文:“A fucking monkey!”

 

所以这个小故事哈,就说明一个简单的英文名词,如果你陌生的话,你真的是在黑天中走路,找不到北,然后当走到北的时候如释重负的感觉。当然我那个chimpanzee找彩蛋拍的非常精彩,非常漂亮。那天晚上我们公司用了这些画面,很多同事说,哎呀你拍的太好了,受到很多同事的赞扬。谁也不知道我经过这么痛苦的经历才得到这个结果。                  

 

                我不受欺负

 

我: 因为你孤身一人在讲英语的新闻世界里闯荡,语言就变成有趣的东西,很值得探讨一下。在现代社会,我们都觉得语言太重要了,我们认为语言不好,不怎么会说话,是很吃亏的一件事儿。比如, 小孩子不会说话, 在学校里受欺负和受委屈说不出来;在公司里,好像会说话的人更受重视;华人要从政,我们也觉得不会说话是我们的弱项……好像我们跟这个事儿一直在较真。

 

 你又处在一个反应快速,语言犀利的职场。在这个自己吃亏的地方,你是怎么转化,找别处”补“回来的呢?

 

李若: 确实是你不会说话,语言讲不好就会受欺负啊。在中餐馆打工时, 我觉得我不能永远留在这里边儿送外卖,否则的话我永远没有办法跟真正的美国社会接触;后来我知道了Domino’s, 进入了主流讲英文的大公司—当然这是我的玩笑。在一个完全英文的环境中做外卖哥的时候,就体会到了语言不好受到欺负的感觉。我后来就给自己做了一个算是座右铭吧。座右铭是这样的:我不会讲话,但是我会骂人;该骂的时候一句都能不少。 所以呢,我骂人的话虽然不如他们的口音,人家不一定都听得懂,但是知道你对这个事情的态度。 所以呢,别人就不再欺负你了。 我确实是该骂的时候就骂,甚至该打的时候就打。我还真的打过一次架,动手打架,在NBA的时候跟另外一个摄影师打。可能是因为我这种性格吧,反而我没有受过欺负,没有人敢来欺负我了。

 

我可以说是在我公司里边儿,替亚裔改变了nice and quiet这个形象的。我还真的不quiet,更重要的是我也不nice。所以呢,反而让我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的融入所谓的美国的英语环境的主流社会的这个大环境里面来了。

               

                热爱是源动力

 

我很珍惜我在NBC 的工作。那时候为了证明自己不掉链子,确实工作非常努力,非常出色。有几点,一个是突发新闻,我的反应快,然后捕捉新闻点捕捉的准确。另外呢,在大概从九三年开始,我们公司就注意到我的人物专访报道,用光各方面是非常的有独到之处。所以呢,我就经常被派去拍摄重要的新闻人物,比如说选总统的时候,比如说迈克杰克逊,比如说奥巴马,比如说川普,比如说喜拉利这些人物专访的大新闻,我经常是被委派去采访,这样我就接触到很多重要的新闻。

 

在这过程中确实有付出,但我太热爱这个工作了,我觉得绝对是零痛苦的工作。             

  

                 把什么装进心里

 

在我工作中,在一开始的时候,可能挫折是有的,有一种急于融入,又没有办法融入的那种感觉。但是我已经知道,我的同事在不同程度上已经接受我了,而且特别愿意全方位的接受我。所以呢,在这样的同事的环境下,我还真的没有觉得孤独。我反而觉得我同事中好心人特别多,帮助我的特别多,特别是我称为老师的那几位。他们帮我真正去学习最简单的一个英文词, 或者最简单的美国这个文化中的一个习俗,这些同事,他们无形中变成我的老师。所以在这样的一个大的环境下,我还真的没有觉得孤独过。 

                

                 走万里路 读千卷书

 

 

我: 不光是语言,你在别的方面也补了很多课。慢慢让自己变强大的过程,为我们提供了特别好的榜样。你说你平均每年必须苦读7本书,10年读了70本。读了70本之后,才有资格从提问题的学生变成同事,平等地和主持人Conan Nolan 等搭档讨论美国政治历史的问题。从那时起,你意识到, 他也意识到, 你才算作为美国的政治记者和社会记者,正式进入到NBC 这么大的语境或者思维环境里面来了。可以讲讲阅读和持续的学习,对你或者对一个人的生活多么重要吗?

 

李若: 我已经是做了很多年记者了,走遍了世界很多大大小小的地方,见过很多世面了。我时常有这个感觉:虽然你走遍天下,但是有时候你会突然发现,你所一直寻找那个答案,就在眼前的一本书里。

 

我读的第一本英文书,我记得特别清楚,是在1995年的二月份,OJ辛普森的案子。刚刚开始进入庭审的时候,我们公司给我派了一个助理来, 一个从俄亥俄州来的录音师,他特别想进入到电视这行里。他当时拿了一本儿书叫做,我现在记得特别清楚,叫做The Devil’s Candy。我们在等案子的时候,我就把他的书拿来读。这是1995年,虽然我的英语交流能力大概刚刚超过50%这样的的水平,但是我已经读了三四年的报纸了。我那时候每天读洛杉矶时报,从报头读到报尾,边边角角所有文章都去读,都去猜,都去琢磨,到底是讲的什么故事。三四年之后,我的阅读能力已经提高很多了。这本小说,我居然也把它读下来了。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英文书。

 

在九八年时候呢,又发生一个大事儿。就是九八年大半年的时间,我都住在华盛顿DC,和大概一共有40多个人全程参与报道克林顿的性丑闻这个事件。所以九八年我在华盛顿DC也带了好几本儿关于好莱坞的书,就是一直还在持续进行英文的阅读。

 

结果我突然发现,这一个小小的性丑闻事件,掀起了美国重大的一个政治风波。大家谈论的都是政治,从一个参议员,涉及到所有的不同区域的涉案人员中的一员,到什么私照法,到美国白宫 …… 乱七八糟乱,错综复杂。我突然发现,当我的同事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听不懂。我,我跟不上趟儿。换句话说,就是这时我才意识到,我需要读关于美国政治历史的书,而且是写实的,而不是虚构的书。所以我从九八年开始,就给自己规定能够读多少读多少。后来我才发现,我的平均阅读速度比较慢,一年下来大概读七本儿书。

 

所以可以说,从九八年到零八年的十年间,我觉得大概读了有70本儿书,完全是都是关于美国政治、司法、历史,以及这些各个方面如何运作的。 可以说这70本儿书读下来,我对美国的这个历史、政治、司法各方面的了解,至少是研究生院的水准了吧。因为我特别集中于我要读的东西,而且呢,我读书还特别慢,因为我过脑子要想,要写,要在书与书之间横向比较,所以呢,这个十年70本书下来,我大概就恶补,补大发了,突然心明眼亮,对美国这些事儿全都看得通了。

 

当然,现在我读书的速度也是逐渐提高的啊。我那时大概平均一年读十本儿,现在平均一年读70本儿书。我自己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吧,咱不要行千里路,读万卷书,我要的是行万里路,读千卷书。到目前为止,我行的路绝对是不下万里了,但是呢,我还没有读够千卷书。我看了看,大概我读了有700多本。我还有两三百本儿的这个距离,如果按照我的速度,现在这样读下去,大概我读到84岁。希望在在未来的20年,我的读书速度加快,能够把我的书单读完,把时间提前。

 

我有时候甚至跟我太太开玩笑,说我真希望我因为什么事儿被抓到牢狱里面去,我这一天啊,就啥都不干了,除了一小时放风啊,三餐啊之后,中间就是读书了。我甚至跟我太太讲,说如果我去监狱的话,哈,这些书,那个书,拿几本儿书出来,说这本书,这本书,这本书你要先后顺序啊,你先把这三本儿给我送去,然后呢,过俩月,再把这四本儿给我送去。我跟我太太开这种玩笑。如果人们问我的爱好是什么,我确确实实是酷爱读书的人。 我喜欢打网球,我喜欢滑雪,但是读书胜过打网球,胜过滑雪。

 

我认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不断的阅读,不断的持续学习和提高。 而且我总是能够在觉得自己已经提高了很大一截之后,又重新发现了提高的空间,这是我认为我读书一个最大的乐趣。

               

有朋友问我买书的标准是什么,其实我没有。比如今天这几本书纯粹是冲着作者去的,特别是David Halberstam, 我认为他是美国20世纪最好的历史学家和作者。2007年他和夫人在伯克莱大学附近不幸车祸离世时,曾经对我造成深度悲伤。现在我时常在旧书店里淘到他的旧作,欣喜若狂。               

 

                什么是新闻

 

我: 你说“在一个复杂的大社会里,族裔之间,不同的经济阶层之间,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这个矛盾产生的结果就是新闻。”所以新闻永远是和矛盾,对立和冲突一起出现的。我们为什么看到美国的新闻永远是在吵架,在打,因为新闻对准的就是问题, 就是冲突和矛盾。

 

李若: 是。有好记者,但新闻往往是伴随着坏事发生的。我认为所有能够创造新闻的事儿,基本上都是坏事儿。像我刚刚15分钟之前刚刚走出了警察局的那个新闻,我们刚刚开了记者会,这个新闻的内容是今天上午11点在san Bernardino的沙漠上发生的重大的一起警匪枪战,最后嫌疑犯和他15岁的女儿都在枪战中丧生了。所以刚刚这是一个重大的负面新闻。

 

            什么都不会留下, 什么都不会留下

 

我: 新闻和事件,终将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过去。你已经关注和跟进新闻和事件很多年了,你认为有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留下,不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的?

 

李若: 其实我我们做的工作每天都是新鲜的新闻,第二天的新闻就不再是新闻了,然后没有人关心旧闻。 有些也能够持续一段时间,但是总有过去的时候。所以呢,在我这个职业中,几乎是每天翻篇儿,每天翻篇儿。我刚刚出了一个记者会,它是一个今天的最大新闻,你如果现在打开电视新闻,四点五点六点所有的电视台都是作为重大新闻来报道的,明天有一点,后续到礼拜四的时候大概就没有人关心了,下礼拜人们会把几乎把这个新闻忘记掉。 所以什么可以留下来,我倒是觉得我每参加一个新闻故事的报道,对这个事件本身的理解和感受可以留下。

 

特别是像对我这样一个外国人来说,每报道一条震撼的美国社会的新闻,对我来讲都是对美国社会的重新一次的认知和更深一刻的体会,那这种认知和体会会留下来,会让我把这个社会看得更透,或者甚至于可以说把这个人生看的更透,这是留下来的东西。新闻世界本身是过眼烟云,每天都在更新。     

                            

 

                             讲故事的人可以把故事留下

 

我:你把自己定位为“讲故事的人”,用镜头来展示故事。其实我们都是讲故事的人,一方面我们在书写自己的人生故事,另一方面我们也讲述各种不同的故事……

 

李若: 我感觉我是借用了另外一个人来把自己定位为一个讲故事的人。 背景是这样的啊,多年之前吧,乔治.卢克斯,就是拍摄《星球大战》的导演卢克斯,他去南加州大学捐了一个楼,大概当时是很大的一个捐款,五千万美元的一个捐款。上午捐款仪式过后,我们就做人物专访。在他们电影学院附近的大棚里做专访。卢克斯带来了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 Steven Spielberg。我们不但做了专访,而且中午还一起吃了午餐,然后下午呢,要对Spielberg进行另外一项专访。 所以呢,在我们五六个人一起午餐的时候,为了打破沉默,我就问Steven Spielberg er,我有点玩笑地说,Steve你知道吗?我们一开始知道你呢,你是电视导演,后来呢,你又做电影导演,再到后来,你还要拍这个动画片,又做了制片人,你一身兼了很多职,那下午我们要采访你哈,我们到底把你应该定为一个导演呢,还是制片人呢?还是一个又是一个dream work的,这个studios owner就是一个business man,到底我们怎么定位你呢?我是用开玩笑的口吻来问他的。

 

不可置信的是,Steve Spielberg把他手里拿的三明治放在那个纸盘子里面, 然后他说让我想一想。他自己真的冷静的想了大概有三分钟到五分钟,他说 “I see myself as a storyteller,” 他说我看我自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他这样定位。然后他还说,他说: “like you,you tell stories”。他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说是呀,他是一个storyteller,我也是个storyteller. 不同的是他编造一个故事来讲,我在生活中去捕捉真实的故事来讲,但是我们都是storyte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