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權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民權議題 維權人士要求制定國家標準
From left to right: Wade Henderson, Interim President, The Leadership Conference on Civil and Human Rights & The Leadership Conference Education Fund; John C. Yang, President and Executive Director, Asian Americans Advancing Justice | AAJC; Jacqueline De Leon, Staff Attorney, Native American Rights Fund; Sean Morales-Doyle, Acting Director, Democracy Program
Mark Hedin報導/ETHNIC MEDIA SERVICES
維權人士表示,投票權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民權議題」,但三個為了加強和制定國家投票權標準的不同提案,現在都被擱置在國會中。
民權和人權領導會議(Leadership Conference on Civil and Human Rights,簡稱LCCR)執行長韓德森(Wade Henderson)11月5日在與少數族裔媒體服務中心(Ethnic Media Services)共同主辦的媒體簡報會中說:「美國民主正面臨著我們這個時代前所未見的挑戰。」
光是今年,美國已經有19個州通過33項讓投票變得更困難的法案,而全美49個州已提出的新投票規定已累積到425項。
韓德森指出,整體來說,在原本就具有挑戰性的地區,這些新法律讓投票變得更加困難。例如,在佛羅里德州和喬治亞州,提供水或零食給正在等候投票的人現在是一種犯罪行為。
這股新投票法「洪流」(https://tinyurl.com/New-2021VotingRules)是最高法院最近推翻《1965年選舉法案》(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的兩項裁決,和仍在試圖推翻2020年選舉結果的前總統川普煽動的「大謊言」共同造成的。
紐約大學法學院布雷南中心(Brennan Center)民主計畫的莫拉雷斯多伊爾(Sean Morales-Doyle)說:「我們手中仍握有工具,只是比過去少。」
莫拉雷斯多伊爾指出,最高法院也承認,在他們最近兩項推翻《選舉法案》的裁決中,2013年的Shelby v. Holder和2021年7月的Brnovich v. DNC,國會對制定聯邦投票標準負有最終的責任。
莫拉雷斯多伊爾說:「事實上,我們有兩項立法可以幫助我們度過這個艱難的時期,那就是《投票自由法案》(Freedom to Vote Act)和《約翰路易斯投票權促進法案》(John Lewis Voting Rights Advancement Act)。」
11月3日,共和黨阿拉斯加州參議員穆考斯基(Lisa Murkowski)投下第51票贊成票,支持對《約翰路易斯投票權促進法案》再進行討論。
原住民權利基金(Native American Rights Fund)的德利昂(Jacqueline DeLeon)指出,穆考斯基之所以能在2012年補選中當選,部分原因是阿拉斯加原住民在學會其姓名拼字後,在漆黑的雪地中長途跋涉到投票站投票支持她的結果。
但根據參議院的阻撓議事規則,100票中只有51票贊成是不夠的,必須有60張支持票才有足夠的權力做大部分的事情。參議院目前有50位共和黨議員、48名民主黨議員和2名無黨籍議員。
不過,51張支持票已足以變更阻撓議事規則,例如為投票法案訂立例外情況,類似2017年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提名訂立例外情況。
莫拉雷斯多伊爾說:「現在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國會和參議院身上。」
此外,原住民地區也早該做出改變。
德利昂指出,部分原住民保留區完全沒有投票站,迫使貧困的原住民選民必須開100英哩的泥土路,到不友善、有種族歧視的邊境城鎮去行使他們的投票權。
糟糕的郵政服務也使選民註冊和郵寄選票措施難以落實。
德利昂說:「如果給原住民一個公平的機會,他們會去投票,但他們很少會獲得公平的機會。」
德利昂的結論是:「為了保護美國公民不受種族虐待、不被剝奪參與美國政治進程的權利,我們必須跳脫投票權是民主黨的要求這個框架。」
亞美公義促進會(Asian Americans Advancing Justice-AAJC)執行長楊重遠(John C. Yang)也強調無黨派、每個人的聲音都被聽見的重要性。
楊重遠說:「如此,我們才能就價值觀和議題展開辯論,嘗試說服選民我們的政策是有道理的,這正是民主的美妙之處。」
亞裔已成為美國增長最快的少數族裔。楊重遠說:「我們的社區十分多元化,有各種不同政治背景的人。我們想要確保每個擁有投票權的公民都有機會以最有效的方式投票。」
他同時說明為何選民身份法律有時會與語言障礙發生衝突。一個人獲得投票權後,獲得多語言投票資料和郵寄投票對他來說同等重要。
他說:「這是為了讓少數族裔選民不會因為其移民身份、有限的英語能力,或因為不同的社經條件不允許他們在上午9時到下午5時之間投票,而感覺自己是次等公民。」
韓德森指出,上周反對《路易斯法案》的13名參議員,包括德州參議員柯寧(John Cornyn),過去都曾投票支持維持《選舉法案》。
韓德森說:「我們必須進行抗爭。這是一項權利,我們應該要求擁有它,而且,我們應該製造政治熱度來獲得它。」
民權和人權領導會議已準備好14份記錄美國13個州投票權現狀的報告(tinyurl.com/Votingreports),包括阿拉巴馬州(第二份報告)、阿拉斯加州、亞利桑那州、加州、佛羅里達州、喬治亞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紐約州、北卡羅萊納州、南卡羅萊納州、德州和維吉尼亞州。
莫拉雷斯多伊爾說:「要向前邁進必須透過國會,但國會需要我們不厭其煩、一遍又一遍地提醒。」
與此同時,他和其他投票權維權人正在使用他們剩餘的工具,將這場戰爭帶進法庭。
美國司法部最近參與了布雷南中心、墨裔防禦和教育基金會(Mexican American Defense and Educational Fund)和其他組織針對德州新法提起的訴訟。莫拉雷斯多伊爾說:「儘管我們正在等候國會採取行動,也需要國會採取行動,但我們的工作並未因此停止。」
「除了提起訴訟,我們還需要繼續努力改變公眾對這個議題的看法。毫無疑問,民眾確實希望擁有一個更全面的民主!」